摘要
对水利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效益评价关系到项目方案的优选,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实现具有深远意义。水利项目的综合效益主要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对水利项目进行综合效益分析的主体。权重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评价结果的准确性。通过综合集成赋权法确定各参评方案中的指标权重,优于单一使用主观赋权法或客观赋权法,全面考虑了主客观影响因素,使评价结果更加合理。实例证明,该方法可行性强,且适用于水利项目的综合效益评价,值得进一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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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海大学; 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