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评注是德国法典化运动的产物,它的出现使法律科学不再脱离司法实践。因为对现行法的诠释始终以判例法为依托,法律评注取代大部头的法学著作和教科书而成为德国法学文献的标准形式,并将法学者与法律实务工作者团结在评注这一平台之上。作为法教义学的重要传播媒介,法律评注致力于将法律科学和司法裁判联系起来,并追求成文法的内部体系化,使制定法更具实用性。法律评注的百年发展史,不仅成就了作为技艺的法学,而且对于将现行法理解为成文法和判例法相融合的产物作出了贡献,并在这个意义上推动了法的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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