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自治组织的治安功能及其治理模式

作者:赵芸; 张紫翌; 姚佳瑶; 周子悦
来源:贵州警察学院学报, 2020, 32(02): 87-94.
DOI:10.13310/j.cnki.gzjy.2020.02.012

摘要

平台社区化、社交化促进了以平台应用(APP)为单位的一个个网络社区的形成。治安功能是社交平台自治组织的核心功能,在调解纠纷,防范违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网络空间环境,维护网络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从当前的实践经验来看,无论是微博监督员、知乎众裁官,还是斗鱼房管,社交平台自治组织都已成为平台治安治理的关键力量。社交平台自治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治安组织类型,提供了治安治理现代化新的可供参考的经验模式。

  • 单位
    贵州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