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曾纪泽公法维权思想是在全方位扩展的资本主义文明与落后的中国古典文明的激烈冲撞中产生的。曾纪泽对国际公法的多面认识具体表现在:一方面肯定公法的现实意义与精神意义,所以主张接纳公法;另一方面,曾纪泽并不迷信公法,而是主张有选择地援用公法,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曾纪泽并无意将公法作为处理与藩属国关系的准则。其对公法既承认又保留的迎拒心理反映了近代知识界对国际法是否可恃的矛盾心态,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则鉴于中国国势日弱及国际公法在中西交涉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加强了对公法的重视、认识及运用;二是源于对世界强权政治的实质性认识,使曾纪泽对列强主导下的公法有所保留;三则其对包括延续数千年之久的宗藩朝贡体制在内的中国的制度、法律、文化仍具有强烈信心。曾纪泽对公法的多面认识及灵活运用既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脉络,具有实用性,也受传统思想、个人能力及时代主流的桎梏,存在诸多局限性。其中的经验教训对当代中国外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