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学术界公认的观点,社会工作立法包括三个部分,即社会工作主体立法、社会工作事业立法和社会工作受助群体权益立法。2018年3月6日,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完善了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即属于社会工作主体立法,其填补了我国社会工作立法的一个空白点,但从立法层阶上看还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