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推进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工作,依据我国《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要求,分析了现有相关管理规章中存在的多中心临床研究的组长单位和参加单位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的地位、作用、权利和责任的规定不明确以及我国机构伦理委员会的规范化有待提高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充实与完善规章、建立与完善伦理委员会认证制、妥善选择"伦理审查方式"等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