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全视网膜激光光凝(PRP)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DR)的最佳治疗时机。方法选取医院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收治的252例DR患者为研究对象,将患者按照病情分为A组、B组和C组,每组84例。A组为严重非增生型DR患者,B组为增生早期DR患者,C组为高危增生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HR-PDR)患者。比较三组需要补充激光、黄斑水肿加重、玻璃体出血及新生血管青光眼的眼数和视力情况。结果 C组需要补充激光、黄斑水肿加重、玻璃体出血及新生血管青光眼的眼数显著多于B组和A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需要补充激光、黄斑水肿加重、玻璃体出血及新生血管青光眼的眼数显著多于A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前,三组患者视力情况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后,三组患者视力较治疗前均显著降低,C组显著低于B组和A组,且B组显著低于A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PRP不能完全消除患者视力下降的因素,且患者将有可能出现黄斑水肿加重、玻璃体出血及新生青光眼等。PRP治疗严重非增生型DR的疗效优于增生早期DR,HR-PDR的疗效最差,因此建议将PRP应用于严重非增生期和增生早期DR患者中。
-
单位西京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