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掌握天津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监管现状,为天津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文献研究法查阅专业领域书籍和文献,梳理汇总预防性健康检查相关法律修订情况,从健康检查的概念与分类入手,探讨预防性健康检查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结果: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无法可依,"健康证"名称不规范,无法真正证明健康,持"健康证"上岗依然存在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隐患。结论:建议为"健康证"作进一步的科学定义,研究出台新的涉及"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法规、规章或者整合现有的法规或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