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档案法》修订草案的内容适应了新时代档案利用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提供法律保障、衔接协调其他部门法、提供多种法律救济途径三个方面做出较为科学具体的制度设计。这些是应当值得肯定的。当然,不容否认的是,《档案法》修订草案在档案公布、权利救济方面等制度设计上仍有不足之处,存在着可能的法律漏洞风险及不符合立法目的等问题,需亟待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