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体育教学的社会服务体系化(Social service system)构建涉及到4个部分,即社会组织、政府机构、高校以及学生。这4个部分共同决定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体育教学的社会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否。从国外的发展情形来看,我国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体育教学的社会服务体系的构建势在必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体育教学的社会服务体系在构建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以上4个部分,同时还应吸取美国"服务—学习"的社会服务体系构建经验,尽快全面实现我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体育教学的社会服务体系的构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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