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JGJ 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4.6条规定:"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 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外脚手架(包括落地式脚手架和型钢悬挑脚手架)搭设时,为保证架体的稳定性,都应采用连墙件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