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了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启了刑事合规制度的本土化探索,并于2021年3月和今年4月分别开启第二轮试点和全面试点工作,发布了两批次共计十个指导性案例,以合规不捕、不诉、宽缓量刑建议、刑行衔接检察意见等激励机制为主体的制度框架已经形成。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等多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审查办法》)等文件,改革关注的重点问题逐渐转向合规整改的实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