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鞍山市某沿湖区域堆存有大量的固体废物,为鉴别其危险性,进行了危险特性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其浸出液腐蚀性不在标准规定的危险废物限值范围内,总铜、总铅、总锌、总镉、总镍、总砷、总铬、六价铬、总银、总硒、总汞、总铍、总锰、氟化物均未超出国标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限值,表明该固体废物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单位
    中钢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