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20]15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漳浦县2019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浦政地[2019]1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漳浦县境内农用地38.9824公顷(其中耕地33.6743公顷)、未利用地3.53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