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国大力推行发展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往往采用固定总价的方式进行合同的签订,这对于习惯了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和传统定额计价方式的造价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总承包模式的相关结算法律法规尚未健全、传统计价模式依然较为重要的今天,固定总价合同部分条款约定与传统计价方式之间的碰撞,导致结算金额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在此种条件下做好项目的结算工作,使总承包单位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