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18]9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区政府公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府公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