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合作金融又称信用合作或合作信用,是指社会经济中的个人或者组织,为改善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获取便利的融资服务,按照合作经济原则,通过设立金融机构的方式,为社员或入股者提供资金融通等服务的活动。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合作基金会、合作金库等机构,都是合作金融的不同组织形式。[1]合作金融的诞生与发展经历了较长的历史阶段,自1849年近代合作金融事业鼻祖,德国人舒尔茨开创信用合作社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