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余庆国家气象站1981—2017年观测资料和9个区域气象站2012—2017年观测资料,统计分析强降水特征,确定余庆县"三个叫应"标准。结果表明:对于县域,1 h雨量达45 mm或2 h雨量达60 mm,可启动三级叫应;2 h雨量达70 mm或6 h雨量达100 mm,可启动二级叫应;6 h雨量达120 mm或24 h雨量达140 mm时,可启动一级叫应。对于县城,雨强达40 mm/h时,可启动三级叫应;1 h雨量达60 mm或2 h雨量达80 mm时,可启动二级叫应;1 h雨量达80 mm或2 h雨量达100 mm时,可启动一级叫应。县域内人口聚居区、地灾隐患区、中小流域区、山洪易发区、旅游景区(点)、大型施工区应列为"三个叫应"气象服务的重点区。此外,应建立中小河流叫应标准和上下游联防工作机制,延伸"三个叫应"气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