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在保险代位求偿诉讼中的抗辩规则

作者:张伟
来源:世界海运, 2020, 43(06): 53-56.
DOI:10.16176/j.cnki.21-1284.2020.06.014

摘要

承运人对被保险人的抗辩权利不因债权转让而减损。承运人因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获得的抗辩权利,同样可以对保险人提出。保险人如不能证明自己或被保险人已履行相应约定或法定义务的,其保险代位求偿主张或因证据不足不能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