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收取的违约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是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组成部分,应按建筑企业所适应的应税项目和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房地产企业在支付延期付款利息时,应将延期付款利息与实际资金借贷的利息相区分,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