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美是道德的象征”和“乐是心之本体”这两大美学命题为中心,对康德和王阳明的伦理美学思想进行了比较研究。两者的共同点十分明显,都强调先天的道德理性,认为美与善密切相关,具有纵向超越的知识结构。差异在于:康德始终坚持真善美的基本区分,并受制于其二元论的哲学框架,“美”只能以象征的方式间接地呈现“善”;王阳明没有像康德那样对“纯粹美”作出分析,其哲学体系是以良知为本体的一元论,知、善、乐都进入了本体论层次,在“智的直觉”的观照下,真善美是合一的。另外,康德还将道德目的论延伸至道德宗教,其美学具有宗教精神;王阳明主张天人一心、天人一气,从而走向天地境界。王阳明的本体论美学有助于突破康德的主体性哲学和认识论思维给美学带来的局限,在海德格尔美学热的激发下,对晚近“境界美学”的兴盛有促进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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