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下述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拆许字(2005)第19号]。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绿地。二、拆迁地点和范围:新港中路283号之二、287号、289号、297号、299号、301号一楼、301号二楼、303号一楼、303号三楼及手表厂宿舍未列门牌部分。

  • 单位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