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法执勤的现状对"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课程内容呈现出表述不一、辐射面宽导致各个部分讲解不深入、侧重于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大班制教学、对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研究不足、实习环节粗放等不足,应从过去以"教"为中心转变为以"学"为中心,重新发现"教师"的意义,构建以"学习"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精细化梳理课程的教学内容,重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