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通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对《通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通告》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对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分发应用软件等行为加强监管,明确了只有预置的“基本功能软件”才可设为不可卸载等管理要求。该文件自2017年7月实施以来取得良好效果,有效规范了终端预置应用软件行为,有力保护了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