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在税收管辖权的确定规则方面有较大改进,但在具体细节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探讨,例如在居民个人身份的认定中住所标准不够细化、居住时间标准不够严谨、所得来源地认定标准不完善等。对此,本文从居民个人身份和所得来源地两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管辖权确定规则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