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习俗的教育用语中,通常把"教育""教养"和称为"教学"的教—学活动,泛称"教育",即所谓广义的"教育"。其实,"教育"和"教养"指称的是不同的对象,"教育""教养"同"教学"的性质不同。前两者为价值观念,后者为中性概念,"教育""教养"为衡量教—学活动的价值标准。所以"教育""教养"和"教学"作为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属于教育学的逻辑范畴。本文按照教育学历史形成的逻辑范畴,尝试对以夸美纽斯《大教学论》、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为代表的教育名著进行分析,并现身说法,表述自己通过破译教育学的逻辑范畴,逐步走近专业性质教育学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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