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语义特征和指称情况来划分汉语双宾结构的宾语类型,无法约束一些"例外"。目前韵律句法学的相关理论可一定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但因其"韵律运作须在句法推导完成之后"的观点,仍有力所不及之处。而改变韵律作用于句法的层面,则可以得出一条划分宾语类型的统一规则——"O1为韵律隐形成分,且O1的语音重量小于或等于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