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采用单轨制立法模式,由刑法典单独规制犯罪。该模式存在罪责刑相割裂、刑法规范滞后和适法错误等问题。将单轨制立法模式转化为双轨制立法模式,是契合刑法教义学解释之需、维护刑法安定性之需、及时出入罪之需以及行为规制之需。因此,双轨制立法模式的具体构想为:以刑法典为核心,明确双轨制各规范之间的关系;制定附属刑法中的刑事规范,形成双向联动机制;将空白罪状转化为叙明罪状或者在附属刑法中规定独立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