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函[2021]5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