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1922年,中国共产党依托其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开展了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劳动立法运动。劳动立法运动产生的时代背景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以袁世凯为首领的北洋军阀政府窃取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遭到废除,施行了《中华民国约法》,并出台《治安警察法》,公然宣布“采取警察力量,制止一切工人之结合与行动”。192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得以再次恢复,制宪活动提上日程,为工人抗争和劳动立法运动的开展留下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