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试图跳出对美国公共艺术制度的线性研究,讨论公共艺术行为主体(政府、企业、艺术家与公众)之间互动关系,这些主体间的关系是如何内化、转化成具体的制度和规范,最终成为国家治理的手段和对象。公共艺术作为一种审美治理,在国家规范性建构和公民的个体塑造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