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6—2015年我国实施了定向增发新股的公司为样本,研究认购定向增发新股投资者类别对公司治理效应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上市公司向关联股东定向增发新股后公司的治理水平将会有所下降;第二,上市公司向非关联股东定向增发新股后公司的治理水平将会有所改善;第三,与财务投资者相比,战略投资者认购定向增发新股后对公司治理改善效果更好;第四,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相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向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新股后对公司治理的改善效果更好;第五,无论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是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向财务投资者定向增发新股后对公司治理改善程度无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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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会计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