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保护原则并不是我国首创的,是由德国等多的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学者所提出的,之后经过实践的验证以及理论界对于信赖保护原则的不断完善,逐渐成为行政法体系中的一项必不可缺的重要原则。我国目前尚未通过法律途径树立行政法的信赖保护原则,本文首先对信赖保护原则的发展历程进行阐述,之后针对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理论做出介绍,然后剖析其产生的依据,最后就其适用方式以及路径进行论述,使读者能够对于行政法的信赖保护原则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