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振兴东北是党中央作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布局,推动蒙东地区与东北三省协调发展是推动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当前发展阶段,三省一区协同发展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浑善达克、科尔沁、呼伦贝尔沙地和大兴安岭等地均属于脆弱生态系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首先,本文对蒙东地区与东北三省区域协同发展过程中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国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最后,综合以上内容提出三省一区共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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