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医生管理法规中的医生资格比较研究

作者:王容; 张玲*
来源: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 37(07): 76-84.
DOI:10.16069/j.cnki.51-1610/g4.2022.07.012

摘要

民国时期,中央和各地方均颁布了大量涉及医生资格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获得政府认可的国内外医学校毕业者、领有外国医师证书者、通过医生资格考试合格者,大都承认其医生资格。但对未立案之医学校毕业者、中医传习所出身者、医院实习出身者、医学会会员出身者、医员出身者、有某科秘方或特技者、有其他医生介绍或作保者等类人员是否具有医生资格,颇有分歧。同时,各法规在学医年限、行医年限、医学素养水平等方面亦有差别。民国医生管理法规中的医生资格标准,既是西学东渐下的一个缩影,亦能折射出此期复杂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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