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征信法律体系既能够促进征信体系安全、高效和可靠发展,又能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目前国际上个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立法主要有欧盟模式和美国模式,两者各有千秋,在平衡个人权益保护与征信业发展上也有不同倾向。本文选取美国征信法律作为研究借鉴对象,比较分析美国征信法律特点及其变迁过程,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征信法律体系建设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