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审计监管合作是中美资本市场跨境监管的重要议题。自2002年美国萨班斯法案规定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底稿享有域外调查权以来,中美双方针对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是否应该把审计底稿交给美国监管机构的问题各执己见。2020年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进一步明确,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