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台零工劳动的兴起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技术创新的产物。平台众包型数据标注劳动是平台零工劳动的一种典型形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企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其得以规模化兴起。它具有以互联网为主要劳动工具、工作任务的碎片化和简单化、劳动的高度灵活性和自主性、社会关系的弱化和人的原子化等特点。这种“平台+个人”的新型用工形式对我国已有的劳动雇佣模式、劳动关系认定框架、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使众多数据标注零工们面临着工作和收入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的困境。因此,需要结合其劳动特点,调整已有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平台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从而更好地保障平台零工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