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中后期的诗论与画论中广泛存在将属于对方领域的元素相互征引的情况,呈现为一种“互证”的批评样态。这种批评样态,主要表现为地位互衬、风格比照、技法引用、范畴援用和典实互征等五种言说形式。集中体现了当时诗论与画论领域四个方面共同的性理论诉求,即追求作家主体性,创作态度上拒蹈袭、重师意,审美意境上崇尚含蓄清逸,强调人格与风格统一。至于具有的学术效应,则表现为标志着“诗画一律”观念进入理论批评层面的探讨、反映诗画交流环境的新发展、体现诗画审美理念趋向一致的发展、反映诗学与画学在各自体系上的发展、对清人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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