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行政法理论对行政主体包括行政行为和行政权研究颇深,而对于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相对方的法的主体,在日本被称之为行政客体(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上的客体)的理论探究多集中于行政相对人,而对于如“第三人”或者一般公众研究却很少。行政法上的“私人”正是对以上所有客体的研究为对象,重新去认识这一概念,从而给“私人”在行政法上有准确的法律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