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源废旧荧光灯管回收治理体系,是解决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必由之路。基于EPR制度构建废旧荧光灯管回收治理系统,须明晰政府、制造商、PRO、零售商等主体职责。政府应通过立法,让荧光灯制造商承担其产品回收的经济责任;牵头组建废旧荧光灯管PRO第三方机构,委托其负责废旧荧光灯管回收、转运与处置的组织、监管等具体事务;通过推行DRS制度,建立废旧产品价值链增值机制,促使原本无价值或低价值的废旧荧光灯管得以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