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的两个职能组成部分,两者只有协调运行,才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高效开展。作为环保部门,可以通过有效手段协调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运行,加强对环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环境工作质量得到提高,从而有效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