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的民法典分编编纂要审慎处理好四对关系:在本土化和国际化上,既要立足于本土的理论与实践,同时亦要及时吸收国际立法的最新成果;在立法语言上,既要注重条文设计的专业化,又要注意语言表达的通俗化;在条文设计上,一般性规定宜粗,重点条文宜细,要尽量做到该粗则粗、该细则细、粗细结合、粗细得当;在政治性和科学性上,既要在把握好政治方向前提下充分发挥政治力量的引导作用,亦要信守民法典的科学性和体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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