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教科图书出版审查审定法律制度经历了教育行政委员会、大学院、教育部三个时期。按照法律效力等级,南京国民政府教科图书审查审定法律制度可以分为法律、规章、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三个层级。通过规定审查具体程序和步骤、明确教科图书范围、增加审定授权法律规定等方式,南京国民政府教科图书审查审定法律制度不断发展完善。从行政法角度看,南京国民政府教科图书审查和审定行为具有不同法律性质,其中审定行为符合行政许可法律特征,但在教育行政委员会、大学院时期,审定行为存在授权法律规定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