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流动的大背景下,养老保险的"属地化"管理模式与可持续性之间产生了严重冲突,全国统筹成为解决地区间和人际间养老保险不平衡的主要途径,但是不可避免地会弱化地方政府的征收激励,降低企业实际缴费率。本文基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改革,利用2008—2012年全国税收调查数据评估了统筹改革对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的影响。研究发现:省级统筹会显著降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统筹力度越大,影响越明显。这种效应的大小与地市政府的激励紧密相关,经济赶超压力越大、养老金支付压力越小的地方,越会在省级统筹后放松养老保险征管。这种效应也与地方政府的操作空间直接相关,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两种机构征收,统筹后的缴费率下降主要出现在前者;在企业类型上,统筹主要降低了私营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率,对中央企业和外资企业影响很小。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必须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前提,通过构建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实现央地间的激励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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