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顺利通过,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与此同时,2019年8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也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北京、深圳同为超大型一线城市,两市在物业管理、城市治理等方面都面临许多相似的困难和问题。本文尝试从业主自治、物业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对两部立法进行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立法的几点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