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见危不救案件时而会出现在公众面前,河南驻马店的一场车祸曾引起了人们对这一现象的讨论与反思。面对国民道德的严重滑坡,在法治社会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一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文章以相关案情为切入点,阐述见危不救的主要类型,分析其法理基础及产生原因,明确对该行为进行立法规制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最后提出立法规制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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