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源税改革是现代税制改革六大重点之一,为顺利推进改革,需对其职能理念、分配关系以及税制税权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在现代税制建设和新时代绿色发展理念双重背景下,资源税改革应厘清自然资源多重价值内涵及资源租税费分配关系,强调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级差收益和矫正外部性并重的职能定位,提升资源税地位,统筹好资源税与其他相关税种、整体税制改革,通过税基扩围、税目整合,合理提高税负水平,简化税制,构建包含各种可税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规范的大资源税体系,并将资源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建设,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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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政部; 重庆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