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党办[2021]14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2月28日(此件有删减)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发展,结合我区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