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案件调查中的询问

作者:吴瑞
来源:保密工作, 2019, (08): 40-41.
DOI:10.19407/j.cnki.cn11-2785/d.2019.08.022

摘要

<正>1993年起试行的《泄密事件查处办法》没有对泄密案件调查作出具体规定,长期以来有关泄密案件调查的内容、手段、程序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2018年起施行的《泄密案件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调查与处理列为专章,对包括询问在内的多种调查方式提出较为系统的要求,填补了泄密案件调查处理程序性规定的空白,进一步提高了案件查办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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